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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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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支付给受益人一定金额作为赔偿。


服务热线:400-128-3658



合同履约担保函

 

致:XX公司

XX有限公司与YY有限公司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已生效。ZZ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方)愿为YY有限任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方)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现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一、 担保的范围

担保方的保证范围是被担保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主合同义务。

二、 担保方式及期间

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方的担保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方履约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

贵公司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履约期限的,经担保方书面同意后,担保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日期作相应调整。

三、 担保责任的承担

被担保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担保方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

贵公司要求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应提前十五日知会担保方,否则担保方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四、 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担保期限内,贵公司未书面向担保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担保期间届满次日起,担保方担保责任解除。

2、 被担保方按主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担保方担保责任解除。

3、 担保方按本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后,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担保方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亦解除。

5、 担保方的保证责任解除后,贵公司应自担保方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于我方。

五、 免责条款

1、 因贵公司违约致使被担保人不能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2、 贵公司与被担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担保方书面同意,否则担保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关履约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担保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六、 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关联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担保方所在地法院。

七、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本保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担保人:ZZ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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