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担保人对业主或承包商支付民工工资义务的担保的相关业务咨询。一旦业主或承包商违约,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担保人将代为支付(之后担保人再向业主或承包商追偿),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致受益人(代为):
我行接受 ,地址: 申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请求,愿为申请人就 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农民工工资事宜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保函开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或申请人凭该工程项目属地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注销通知书”到我行办理注销手续完毕之日失效,两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行在收到该工程项目属地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资金动用通知书”纸质原件和保函正本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按该工程项目属地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求的方式支付,累计动用金额以担保的最高金额为限。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受益人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终止。
五、本保函到期后,请将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到期后均告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