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市场将迎来多形式、多主体、多元化快速发展
全面推行投标保函、保单应用。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明确允许投标人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中的任何一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来,工程保证金市场将迎来多形式、多主体、多元化快速发展,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投标担保办理指南、 1、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的(以下简称为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函(保单)担保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将办理成功后有效的保函(保单)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应的“投标担保情况模块”中,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每个标段的保函(保单)具有唯一性,即一标段一保函(保单)。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办理完成保函(保单)。联合体投标的,其保函(保单)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办理。 5、各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生效、到达滞后风险,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做好保函(保单)的办理,确保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到达。 6、本指南作为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单)的参考与提醒。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办理。
2024-06-26立即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