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共包括六个方面33项措施其中提出了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等措施。
2022年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6月份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招投标行业提出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监督招标人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积极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为中小企业参与招投标提供便利条件。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是落实国家,省有关助企纾困的重要措施,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近日,甘肃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明确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自2022年7月1日起,对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一律要求使用工程保函,不得要求以现金方式缴纳。实现工程担保全过程信息化监管,逐步推广使用电子保函。
6月2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确保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取消收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顺颂商祺!
保函工场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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