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次对广东、山东等地工程保证保险政策发展的梳理,可以略见,2021年工程保证保险受到国家和各省市地区政策推动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发展工程保证保险不仅可以为各建设活动主体提供有效风险保障,还有利于探索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筛选、风控管理服务、以完成工程建设本身为最终目的的功能作用,推动我国建筑业发展。为便于建筑、施工企业、保险领域从业者理解这一趋势,也便于监管机构驱动创新。
本文就2021年全国工程保证保险主要省市政策进行了梳理,本次梳理,主要聚焦北京、天津、湖北、湖南、海南、江西、西藏、山西九个省市,后续还将对其他省市地区进行全面梳理,敬请期待。
各省市地区政策. 《天津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文件提出:完善招标投标工程担保制度,对适合由保函、保险替代的各类保证金,将保函、保险的替代率提高10%。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出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的试点办法。 《关于统筹做好全省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27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统筹做好全省建筑行业疫情防控和发展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的规定要求,不得违法擅自设立保证金。全面推行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者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关于鼓励停止收取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8月26日,湖北襄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鼓励停止收取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免收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若招标人认为项目需要收取保证金,建议以保险、电子保函方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关于试行电子银行保函服务的通知》 2021年8月30日,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关于试行电子银行保函服务的通知》,文件提出:投标人按照自主意愿,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选择电子银行保函或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掌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免影响投标。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现金等不同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不得拒绝或强迫投标人选择某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关于推进我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2021年6月16日,湖南常德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推进我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全市发改部门监督或兜底的项目能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均应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大力推广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相关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21年8月10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1〕17号),文件提出:积极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政府采购保证金,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各地可依托“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推广电子保函。 2021年12月6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规范保证人登记工作担保公司需提供的材料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需提供的材料强化保后管理跟踪服务为进一步强化保后管理跟踪服务。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 2021年10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 (试行)》,文件提出:本办法所指保证人,是指符合经营要求的工程担保公司、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保证人提供的工程保证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对上述保证方式出具的文书,本办法统称为保函。 《关于印发晋城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09月22日,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印发晋城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必须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保函、担保或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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