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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证担保业务学习(第二期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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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发展情况

01   1991年

       天津市参与世界银行项目招标时首次接触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02

1996年

      展开对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研究。

03

1997年

      建设部组织了对美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考察。

04

1998年5月

      “逐步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制度和担保制度”。

05

1999年

      建立风险管理制

06 2000年

      把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

07

2001年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08

2004年8月

      提出工程建设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要实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并规定“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明确了四种担保品种(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的具体要求。并规定了“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

09

2005年1月

      明确以保证担保方式替代质保金,同年3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10

2005年5月

      建设部印发了包含5个委托保证合同和5个保函格式文本,成为我国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首批示范试用文本

   11  2005年10月 明确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和天津加入试点城市。

 12

2006年3月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007年3月底前确定本地区的工程担保试点城市或试点项目。”

      首次将保险公司纳入工程保证担保机构的范围中。

13

2007年10月

      工程保证担保开始真正地落地生根,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开始在各大城市推广。

14

2009年1月

      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各地要加大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工程担保市场,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管理,健全担保机构备案、保函保管等制度,有效防止虚假担保等问题。”

15

2011年9月

      首次明确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担保试点,担保品种包括投标担保、 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16

2014年7月

      提出:“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

17

2016年6月

      “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

18

2018年7月

提出以下工作目标:

① 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和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履约担保;

②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③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④ 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30%;

⑤ 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

⑥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

19

2019年1月

      明确指出将推行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民营建筑业企业收取其他保证金。

      同年6月,要求要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提出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20

2021年1月

      新的示范文本根据当前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实际应用情况,把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和支付保函以“独立”“非独立”性质作为区分,明确了8种保函格式。

21

2022年1月

      加快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探索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大力推行“电子保函”,我国工程保证担保进入了数字化时代


地方政策的推广

      在国家积极推广工程保证担保的大背景下,各省市结合自身区域发展情况,陆续配套出台了相应的推广政策,致力于减轻施工企业压力,促进行业信用机制的完善和工程保证担保市场的发展。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推广和发展的特点

区域发展角度

一、“发达地区先行,欠发达地区跟进”。

二、“省会城市先行,地级及以下城市跟进”。

市场发展角度

一、“政府公共工程先行,民用建筑市场跟进”。

二、“部分保函品种先行,其他品种跟进”。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机构分类及特点


      工程保证担保是担保人作为第三方以自身信用保障受益人利益的一种担保方式,受益人的保障能否实现与担保人的信用水平和担保实力息息相关。

目前我国从事工程保证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有三类:

01


银行;

      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市场最主要的担保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开具的保函也最为市场所接受。

02


担保公司;

      相对银行而言,担保公司深耕建筑行业,对企业审核的角度更多、范围更广,采用的担保措施也更灵活。

03


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也是我国担保市场的担保机构之一,主要开具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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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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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终专注于工程建筑、产品供货、铁路、航空、船务、矿业、水利、能源、电力、交通、环保、市政、房产、新材料等大型风险领域,依靠出色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大的风险管控能力和高效敬业的优质团队,在市场竞争中快速成长。


      对接全国多家银行,专业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修保函、支付保函(含民工支付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货物采购合同履约担保、采购合同预付款担保、货物产品质量担保、复杂项目定制化担保等服务。


     全程一对一服务,投标保函费用极低,无需抵押、无需现金、最快当天出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函办理手续非常简单,更不占用企业授信,最大程度节省企业资金,不影响企业的发展。


     业务体系覆盖遍布全国大部分县市,完全能满足各地客户的服务需求,形成了完善的全国性服务网络。



                     免费询单热线:400-128-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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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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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优势    

      操作简单、急速出函、微信端办理与查询; 实时进度、真实性可查询、360°数据安全保障; “诚信创新,高效务实,合作双赢”的企业理念,始终保持优质服务,在担保行业不断大胆创新和实践,不断追求最优化的服务模式来迎合市场,服务客户。

公司愿景 

建设和保持了一支高水平、专业精通、擅长风险控制和业务运营的优秀管理团队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致力打造全国最专业的保函综合服务商



核心价值观

专业诚信、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客户第一、卓越服务、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多元化金融服务,以专业诚信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保函方案,致力成为保函领域最值得信赖的金融服务商



“合作创业机会”

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社局、法院等,有招投标平台的资源关系,有大型国企建筑领域的资源,或者有其他建筑施工行业资源的个人或者团队都可以合作,例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系统,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保函系统,法院线上诉讼保全系统等等;


   

      公司立足上海,自有多家融资担保公司,服务全国客户,通过多方位资源整合和创新,实现增强客户信用,减轻客户资金压力,降低客户经营风险,为各企业提供担保类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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