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公司新闻 政策法规 媒体报道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之间的区别

  很多人都认为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两者之间是一个概念,其实是不一样的。履约保证金由承包方或供货方直接支付给业主方,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而履约保函是指应承包方或供货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承包方或供货方在整个合同期内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银行则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同总金额5%--10%的款项。所以顾名思义,这两者从概念上是存在很大却别的.

  除了概念这块的区别,这两者还有以下区别。


  第一,履约保证金一般是承包方或供货方直接向业主方支付合同约定数额的现金,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后,承包方或供货方需要找业主方追款。而在实际业务中,会存在各种原因,追款可能不会很顺利,反而造成了承包方或供货方的被动。


  第二,履约保函的办理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而且银行会依据保函金额和保函期限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这对于承包方或者供货方来说无疑增加了资金成本。但履约保函中会根据合同条款或双方约定以及银行的要求,明确保函有效期限(具体至某一天),到了这一天,这笔钱就从银行自动解冻,并不需要业买方的同意与否。


  第三,履约保函一方面盘活资金,有利于减轻承包方或供货方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有利于规范经济活动资金流转秩序,加强经济活动信用程度,提升工程建设单位及供货方单位的整体形象。


留言咨询X